邓州网讯
我市太子岗遗址位于穰东镇南侧,遗址为岗状高地,中心区为边长约500米的正方形,文化层厚2至4米,该遗址是1963年6月被定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又被国务院确定为第七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为,以遗址三岔路口为坐标,向北300米,向南550,米,向东400米,向西30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自保护范围四周边界各外扩200米。在太子岗遗址西南侧穰霍路东侧,正在建东西相对的两排房舍28户,依据实地测量,这两排房舍占压了遗址的保护范围。执法人员看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上前进行制止,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向违法违规建设居民下发了《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现场张贴宣传公告,并对太子岗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了界桩保护。
市联合执法组表示,太子岗遗址是国务院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建设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擅自建房是严重违法行为,必须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市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