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洲街道:开出首张“个人消防罚单”

2016-07-21 11:09:12 作者:杨迪  赵 盾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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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网讯 炎热的夏季是用电高峰期,也是消防隐患多发的阶段。7月6日凌晨3时左右,花洲街道蓝湾社区一户居民因私拉乱接电线对电动车充电,电车发生自燃,花洲街道安监办联合胜利派出所对该户居民进行警告并处500元罚款,这是花洲街道开出的首张“个人消防罚单”。

    据了解,此次居民电动车自燃事件,因发现及时,未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但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为此,花洲街道立即责令蓝湾社区做出全面的安全整改。

    “为了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消除潜在的消防隐患,花洲街道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联合市消防、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的社区、居民小区、居民聚居区、城乡结合部、沿街经营门店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生产单位等开展为期4个月的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花洲街道办事处主任杨威告诉记者。

    “至少有10种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可以实施处罚。”胜利派出所民警徐更飞介绍说。记者了解到,无证电气焊以及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等2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依据消防法对违法人处以5日以下拘留;个人埋压、圈占、损毁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或将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挪作他用等4种违法行为;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等3种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公安机关的名义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外,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等3种行为,可以公安消防机构的名义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

    自我市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主题会召开以来,花洲街道按照部署,针对辖区覆盖面广、人口多、居民小区密集等严峻的消防形势,各社区居委会组织网格管理人员,在各个居民小区广泛张贴防火公约和防火安全提示,积极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同时,该街道安监办联合辖区胜利派出所、前进派出所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贯彻落实执行《消防法》、《消防条例》、《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保障居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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