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庄镇探索“531”工作法促进矛盾就地解决

2016-01-28 10:29:13 作者:张阳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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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州网讯 近年来,桑庄镇探索创新了“531”工作法(即五级调解、三调融合、每周一会审),整合资源,强化责任,促进辖区各类矛盾就地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责任 构筑“五级联调”

    该镇通过与职能部门及群众的交流、探讨,梳理出“五级联调”,即村民小组调解、村委会调解、村支两委调解、镇调委会调解、镇党委政府调解的五级联动调解体系。村民小组调解是由村民小组依法产生1名调解员,捕捉纠纷信息,及时向上汇报,有效防止纠纷转化,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村委会调解由各村专职调解委员会主任牵头,从村里的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德高望重、会“和事”或者“法律明白人”中挑选3-9人为成员,负责调解本村内各小组解决不了的各类民事纠纷,对本村的疑难纠纷调解不成的,写清矛盾纠纷概况及处理意见,向村支两委汇报解决。村“两委”调解由村支两委负责人牵头带着村支两委成员,调解本村重大疑难纠纷。若反复调解不成则写清矛盾纠纷概况和处理意见及时汇报镇调解委员会调解。镇调委会在司法所设立办公室,由司法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联系协调全镇调解工作。若遇到疑难纠纷处理不了,在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并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针对特别棘手的矛盾纠纷由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以召开听证会等形式进行解决。

    整合资源 实现“三调融合”

    “三调融合”即: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由镇党委、政府牵头,以综治办、司法所为主,整合信访办、派出所、法庭等职能部门力量,成立镇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统筹“三调”队伍,使各职能部门既依法履职,各负其责,又统一联动,密切配合,形成调处矛盾纠纷的大调解工作平台,实现在不同类型矛盾纠纷中的调解优势。在司法所设立人民调解庭,按照合法自愿的原则,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派出所依法将治安案件或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人民法院立案前(预立案)调解,出具人民调解意见,调解协议一旦达成,调解书具备相应法律效应。去年以来,接受委托调处,已达成人民调解协议60件。

    建立机制 坚持“周一会审”

    每周一会审是该镇坚持每周由信访部门统计本周发生的疑难案件,提交镇会审会议研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周五主持信访会审,相关班子成员、涉及问题村的包村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参加,汇报信访案件情况,分析调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疑点和遇到的困难,讨论下一步应当注意的事项及工作方向。对典型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分析,综合评估案源线索,能够当即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当即解决的分包到具体责任人、责任单位。下周五之前能解决的包案干部不再参加会审会议,不能按期解决的下周继续参会研究。今年共提交会审的信访案件21件,得到及时化解的达20件。

    通过实施“531”工作法,该镇去年本级信访24起,比2014年同期减少48起,下降66%;市以上三级信访,共发生2起2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92%,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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