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人口计生委用好镜子正行风

2011-09-14 18:05:21 作者:杨天星  程化勇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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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网讯 邓州市人口计生委,连续三年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位次一直保持市直部门前四名。其关键是用好四面镜子,强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领导用好整容镜。计生委班子坚持廉洁从政,带好头作表率,调整了委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市人口计生委先后出台4份文件,召开4次专题工作会议,对纪检监察、政风行风建设、治理乱收费乱罚款、政务公开、代理服务和人口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工作进行规范。市委、市政府主要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亲自安排督查政风行风,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解疑释惑。委班子成员坚持定期查摆,年年述职述廉形成制度,从而使市人口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工作面貌一片清新。  

自律用好放大镜。一是主动征求意见。针对每年开展的计划生育下评上、“请农民兄弟姐妹、流动人口评计生”等活动,在印发方案、精心部署、班子成员和科室分片包乡的基础上,及时给全市6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每季度邀请全市20余名行风监督员上门做客,请他们提意见提建议,每年收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都在50条以上;同时,委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党组成员专门安排时间分别与600余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见面,汇报整改情况。二是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在邓州人口网、计生服务大厅设立投诉栏、投诉窗口,及时接受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扩大了社会监督的效果。三是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行风评议。加强联络,捕捉信息,大力宣传造势,争取广泛理解。让评议代表和参评群众真正理解和体会到人口计生环境的宽松、行业作风的优良、队伍形象的升华,真心实意地投上一张支持票、责任票、满意票。 

  治乱用好显微镜。市人口计生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收费、免费项目的通知》文件,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一是明确现行人口计生工作中保留的收费项目有两项。即对违反《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政策外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反省《条例》,给警告仍不按期参加康检的,政策外怀孕警告不终止妊娠的,一、二胎生育不办理生育证件等违法行为,按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除此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视为乱收费、乱罚款。二是明确免费项目。康检费、四术费、药具发放费、一、二胎生育证件办理费、流动人口证件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计生证明等均为免费项目。三是加大处罚措施力度。从严规定处罚措施,对群众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反映的一切计生不正之风该解释的解释,该立案的立案,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究,把一切人口计生案件办成铁案,办成上访者满意,当事人信服,领导满意,广大群众好评的优质案。对乡、村违反规定的,给予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属于个人行为的,追究党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严厉追究。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发放宣传品、乡村计生干部对群众面对面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收到了明显效果。群众的维权意识得到增强,计生干部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乱收费、乱罚款现象逐步减少。  

结合用好反光镜。一是把行风建设与单位、个人年终考核奖惩相结合,年终评议考核结果与各乡镇、科室、个人年终考核奖惩相挂钩,行风出现问题,进行层层追究,实施一票否决。二是把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与乡镇、科室、个人评先评优相结合,建立行风建设工作档案,作为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行风建设不过关,年度取消评先资格;三是把行风建设与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把个人形象考核作为选拔任用的条件之一。对有“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调岗、停岗处理,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规定进行处理。这些措施的实行,大大调动了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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