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区块链”思维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2020-02-23 13:35:19 作者:刘建川 来源:
分享到:

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首次提出“区块链”理念,强调探索“区块链+”在国家治理中的运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作为新时代纪检干部,必须带头弘扬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把“区块链”思维引入并应用到监督工作中来,不断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用“区块链”思维创新监督理念。区块链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具有去中心化、可追溯性、可维护和可靠的特征。本质上讲,区块链就是一套治理架构,其核心是基于多种技术组合而建立的激励约束机制。区块链的难以篡改、共享账本、分布式的特性,更易于监管接入,获得更加全面实时的监管数据。因此,运用“区块链”思维,进一步创新监督理念,加强事前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制约和监督,一方面通过大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交互分析,从而提升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精准预警、精准处置的能力。另一方面,有效治理不作为、乱作为和腐败行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纪检监察就在群众身边,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用“区块链”思维完善监督体系。区块链是由四个可拆分的技术组成的技术集成,分别是分布式账本技术、密码学技术、共识机制、智能合约。运用“区块链”思维完善监督体系,主要从技术角度完善数据架构、优化功能模块,立足纪检监察职能定位,充分利用“大数据”监督优势,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其技术特质,例如不可篡改、多中心化等特点为固定证据提供了技术支撑,从而实施高效精准监督。因此,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理念,进一步探索优化监管平台数据分析、在线监测、预警督办等功能,推动监督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有力。

用“区块链”思维提高监督实效。区块链能够实时固定人、财、物的关键数据,不容篡改,区块链上的时间戳技术,使财物事时时留痕,不容篡改,形成可信的证据链条。将文档、视频、音频、代码等各类形式的电子文件存储到链上,起到了固定证据的作用。不仅为监管提供便利与平台,而且使被监管者能够通过链上可信数据做到“自证清白”,由于该种方式保证了“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被监管的干部也乐于接受,从而提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区块链类似于核威慑,由于每一个行为都在链上记录而且不可篡改,无法删除,让人人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从而对一些非法的行为产生一种威慑力量,大幅提高“作恶”门槛,大幅度提高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的作恶成本,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氛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