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街道本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例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体系,确保预防为主,源头治理。
为夯实该项工作,该街道还有针对性地发放1万余份《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调整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下发涉及水域防溺水警示牌、溺水救生设施配备,对无监管的孤儿和留守儿童落实分包情况等,并签订《预防未成年人溺亡目标责任书》。
“孝敬公婆只是我应尽的责任”――记我市2018年“孝心儿女”、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闫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