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教育多帮扶 社区矫正暖人心――记湍河司法所所长程振

2017-04-11 09:21:09 作者:唐书晓 来源:
分享到:
    邓州网讯 他,从事司法行政工作至今已近二十年,凭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爱和执著,始终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地工作,多次荣获“社区矫正工作标兵”荣誉称号,被当地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称为“点灯人”。他就是湍河司法所所长程振。

    规范监管提高矫正质量

    “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监管是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的核心工作,监管工作抓得好,社区矫正工作就开展得好,矫正质量才能有保证。如何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后的日常管理工作是我天天思考的问题。”程振说,“我围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河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做文章,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抓好任务落实。”

    程振介绍,一是落实社区矫正小组制度,明确矫正小组成员职责,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个性化矫正,形成社会合力。二是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定期报到、请销假等监管制度,对矫正对象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使社区服刑人员形成自觉接受矫正意识。三是落实工作走访机制,做到及时掌握了解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四是采取技管方式加强监管工作,从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活动规律中排查异常情况。五是落实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出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分析、总结、上报,尽快将违规现象消灭在苗头阶段。

    “程所长每天上班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翻看社区服刑人员的电话汇报情况表和签到表,只要发现其中哪个没有按规定签到或电话汇报,他就会一个个的打电话过去询问情况,对他们进行提醒、警告、教育,发现社区服刑人员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该提请撤销缓刑的坚决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湍河司法所工作人员王明丽谈起程所长滔滔不绝。

    该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曹某某因犯寻畔滋事罪,2015年7月20日入矫。入矫以来表现正常,但从2016年10月开始不到司法所报到。程振主动给他多次打电话,但一直没法接通,矫正小组到居委会了解查找也不知其去向,程振便主动找到了他父母,在与他父母深入交谈、了解情况后,得知曹某某因与家人生气外出下落不明。程振本着对每一个矫正对象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曹某某父母反复做心理工作,并再次讲明他儿子脱管后的法律后果,曹某某父母也多次想办法联系曹某某,但最终未能联系。在确定曹某某脱管已超过法定期限仍下落不明的情况后,程振果断向市司法局提出对曹某某撤销缓刑建议,目前市人民法院已对曹某某做出对撤销缓刑的法律文书,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对曹某某实行网上追逃。

    加强教育巩固矫正效果

    “群众不学法、不懂法而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社区群众违法犯罪的主要根源,要想改变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状况,就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普法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使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能够认清自己,从而认罪伏法,顺利解矫,回归社会”。程振说,这是他多年的基层司法实践工作明白的一个道理。

    程振带领所工作人员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每个月除正常的到所报到学习外,在每月的26日定期对全体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验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学习;每逢节假日,程所长都带领工作人员上门走访,及时了解在矫和解矫人员所在社区的生活环境及表现;截止目前,湍河办事处43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无重新犯罪。

    用心换心送去帮扶温暖

    为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工作,多年来,程振对辖区的43名在矫人员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了如指掌,谁犯啥罪,哪个法院判决,矫正期限,个人特长、家庭状况,不看簿册都能说出来。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人性化执法,是一种以心换心的工作。帮扶社区矫正人员,就要打破他心里面的那面墙。”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拯救迷失的灵魂,程振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

    去年5月3日晚21点30分湍河办事处白庄社区服刑人员王云顶家不慎失火,事故造成王云顶夫妇和二女儿严重烧伤,在市中心医院紧急抢救后转入南阳南石医院,不幸的是年仅13岁的二女儿王佩因吸入有毒气体过多抢救无效身亡。王云顶烧伤面积达65%,妻子赵海丽烧伤面积高达95%,多次手术手术费、治疗费用大概在200万以上。程振了解情况后,主动组织该办事处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为遭遇特大火灾的王云顶一家捐款,并将筹集的2000余元善款送往南石医院王云顶家属手里,鼓励他一家树立起生活的信心,争取早日摆脱病魔。

    在社区矫正工作岗位上,程振始终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愿、全心全意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对社区矫正工作充满了无限热爱,对自己社区服刑人员就像对自己的亲人一样,默默无闻、至真至情、义无反顾地为他们点亮一盏回归路上最明亮的心灯,为构建和谐社区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