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连发4篇仲祖文谈央企领导人员管理

2022-01-18 10:05:59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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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新时代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新篇章

仲祖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成果,是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举措,是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新时期做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央企业的全面领导,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央企业是国之基石,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引领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国有资产规模实力稳步提升,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逐步完善,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际竞争力、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2018年,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中央企业达到49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勇于担当、真诚奉献、不懈奋斗的结果。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呼唤新作为。中央企业要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勇立潮头、脱颖而出,履行好肩负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必须建好、用好、管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2009年印发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在提升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组织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精神新要求,需要制度化地予以落实。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继承创新、破立并举,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完善。《规定》适应新形势、总结新经验、作出新规范,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专业性、实践性。

兴企之道,首在用人。《规定》着眼于建设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突出问题,着力对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薪酬与激励、管理监督、培养锻炼、退出等各个方面作出系统规定,并将各环节衔接贯通起来,更加鲜明体现中央企业特点,更加有利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努力把新时代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精准科学选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

仲祖文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拔任用是干部工作的核心环节。如何精准科学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做到把人考准考实、把人用对用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提供了制度性规范。

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央企业全面领导的重要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必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这是中央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内在要求,应当坚定不移地推进。《规定》提出的选拔任用方式,无论是内部推选、外部交流、公开遴选,还是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都是由党组织主导,党组织都必须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在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工作中,上级党组织要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好关,不能当“甩手掌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就是要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市场选人,选市场认可的良将贤才,为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求,是优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本源特征,是选拔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基本标准。《规定》对应“20字”要求,逐一细化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任职基本条件,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能力,为精准选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准是共性的,岗位是具体的。要坚持依事择人、人岗相适,从中央企业事业需要出发,看谁更优秀、更合适,多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把合适的企业领导人员放到合适的岗位上。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规定》明确提出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经过提出工作方案、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或者背景调查、集体讨论决定、依法依规任职等基本程序,这既符合党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基本要求,又符合企业实际、突出企业特点。要准确把握每项程序的实质要求,充分发挥程序的把关功能、择优功能,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出来,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切实防止“带病提拔”。

干部交流有利于激活一池春水。近年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交流任职力度明显加大,取得较好成效。《规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交流任职的具体情形,为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划下了“硬杠杠”,使交流任职成为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常态。

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打造全球“百年老店”,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需要一代又一代具有崇高思想境界、开阔视野、家国情怀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接续奋斗。《规定》强调,应当大力发现培养选拔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完善中央企业优秀年轻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建设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优秀年轻领导人员队伍,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作出了长远的制度安排。

“选对人、用好人是头等大事。”要通过严格的选任标准条件、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生态,真正把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从严从实管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

仲祖文

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是党的干部,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在从严管理监督上没有特殊、没有例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证明,好干部是培养选拔出来的,也是严格管理监督出来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必须抓严抓实管理监督这个重要环节。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向制度建设要长效。“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从严管理监督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首先要从制度规范着手,在标准上严格起来,在内容上系统起来,在措施上完善起来,在环节上衔接起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专门就管理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要完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同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强调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识别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强调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领导人员兼职、出国管理、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作出了规范。这为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提供了依据,织牢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党和人民把国有资产交给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是莫大的信任。信任是最大的关怀,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关心不能忘了严管。”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严一些,“带病”的机会就会少一些,这既是对事业负责,也是对领导人员负责。正所谓“上医治未病”,要把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作为重中之重,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抓常、抓细、抓长,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该提醒的提醒,该诫勉的诫勉,不能听之任之、任其发展,坚决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做到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随管理成长、管理伴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一生。

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深刻认识到,作为党的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必须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习惯在有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在对待从严管理监督这个事情上,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从小事上抓起来、从细节上严起来,自觉遵守和执行《规定》有关要求,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严管理监督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永远没有休止符。要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毫不松懈地推动从严管理监督中央企业人员有关要求落地生根,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保驾护航。

激发和保护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家精神

仲祖文

“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只有充分激发和保护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企业家精神,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才能让中央企业的创新活力充分涌流、创造潜力竞相迸发,推进中央企业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击楫争先、破浪前行。

创新精神是企业家精神的核心和灵魂。中央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掌握战略主动、赢得比较优势,一个关键点就是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具备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善于推进企业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制度、文化等各方面的创新。《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在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基本条件中,突出强调“勇于创新”,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敢闯敢为、追求卓越的企业家精神。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很辛苦,付出也很多,要真诚关心爱护他们。加强日常谈心谈话,及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多些人文关怀、多些解惑鼓励、多些组织温暖,特别是当企业领导人员受到不公平对待或者被人误解时,要为他们说公道话。坚持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建立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职业经理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创造拴心留人的好环境,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对那些敢担当、善作为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要大胆使用、敢于重用,树立提拔重用一个、激励一片的良好导向;对那些不作为的,要坚决调整、及时处理,形成调整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警示效应。对那些在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以及在完成重大专项和重大改革任务、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及时予以表彰、大力宣传,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氛围。

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要给干事者以总结经验、重振旗鼓的机会,去其忧、励其志。要把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防止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也是干出来的。要大力激发和保护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企业家精神,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施展才华提供广阔空间、良好机遇。每一位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要始终保持一份担当、一股激情、一种志向,一心一意办企业,聚精会神创一流,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优秀的新时代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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