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2024-03-08 12:09:12 作者:张雪洁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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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网讯 3月3日,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市政协党组书记李淑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魏飞,市政协副主席刘正同、刘红彬、段红琴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南阳市委和邓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市委统战部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委员会人员调整情况的说明;听取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报告人名单(草案)、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协领导及常委分组值日名单(草案)、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界别召集人建议名单(草案)、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界别委员调整名单(草案)、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关于召开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李淑琳指出,政协会议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基本形式,一年一度的政协全会是人民政协最高层次的协商形式,是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次极好机会。各位常委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心全意开好会议,努力把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开成一次“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大会。

李淑琳强调,政协委员发表意见建议、履行职责应充分体现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提案、小组讨论、社情民意都是我们广大政协委员智慧和水平的体现,大家要在全会召开前的有限时间内继续进行深入的调研、科学的分析、认真的准备,努力提交高质量提案,反映高质量社情民意。同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会议氛围,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会议圆满成功。

据悉,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3月4日至3月7日召开,为期三天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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