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6月12日,市政协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李淑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领导段红琴、刘海燕、赵纯钢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理论文章。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的说明;听取了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稿);审议通过了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报告人名单(草案)。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协商提出了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协领导及常务委员分组值日名单(草案)、界别召集人建议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政协邓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界别委员调整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市政协十三届三十八次主席会议审议十三届二十次常委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草案)。
会议决定,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14日—17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