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方案

2023-04-12 15:17:36 作者: 来源:共青团邓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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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隆重纪念五四运动104周年,集中展示新时代邓州青年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全市青年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一体推进中等城市中心城市建设贡献青春力量,中共邓州市委组织部、中共邓州市委宣传部、共青团邓州市委、邓州市文明办联合发起“邓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评选宗旨

本次评选活动,旨在宣传和表彰在邓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充分展示邓州青年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用杰出青年的事迹和精神激励、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为一体推进中等城市中心城市建设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范围

积极投身邓州经济社会发展,在改革创新、科技攻关、实干担当、爱心坚守、追求卓越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为所在行业所在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评选条件

(一)18周岁(2005年4月30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在邓州工作的各族各界青年(不限户籍)和邓州籍在外青年。

(二)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学风严谨,崇尚真理,诚实守信,业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者优先推荐。

1.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学术造诣较高,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或创新性理论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所采用,或对本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业绩在省内学术界获得公认;

2.在推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

3.在自主创业或企业经营管理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社会责任感强,企业盈利情况好,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创业典型;

4.长期在教育管理或教学、医疗卫生、农业生产或科技推广、企业生产等一线工作,专业水平在省内领先,科研成绩显著,为推动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社会影响较大;

5.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专业水平省内领先,成绩突出,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6.长期在社会管理、志愿服务、基层治理一线工作,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丰富,成绩显著,表现突出,对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7.在其他行业领域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享有较高声誉。

(三)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可申报参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经营的企业或组织存有偷税漏税、严重污染环境、出现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

四、组织机构

评选活动由中共邓州市委组织部、中共邓州市委宣传部、共青团邓州市委、邓州市文明办共同主办,并组成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处理评选中的重大问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评委会由相关市领导、主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团员青年代表组成。

五、评选办法及步骤

(一)人选推荐(4月12日- 4月15日)

本次评选采用组织推荐、社会举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各乡镇(街、区)、各单位负责推荐1-2名本地区、本系统的青年代表(不同领域)。

2.社会举荐和个人自荐。大力支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群众团体、民间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有关单位推荐所属领域优秀人选;在某些领域有杰出成就的优秀青年可以关注“邓州团市委”“邓州市人才办”微信公众号或在邓州网(www.jinridengzhou.com)获取报名资料。

(二)初选阶段(4月16日- 4月17日)

办公室对所有申报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由组委会确定30名正式候选人。

(三)公示投票(4月18日-4月20日)

在邓州网和“邓州头条”“邓州团市委”“邓州市人才办”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并在“邓州团市委”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众投票。同时,广泛邀请社会各界监督,如遇异议,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取消其参评资格,监督贯穿整个活动始终。

(四)最终评审(4月21日-4月22日)

评选结果按照满分100分计算,候选人最终得分=公众投票得分+评委现场评分。根据候选人最终得分,组委会审核确定“邓州市十大杰出青年”。

六、颁奖典礼

评审结果确定后,组委会将举办隆重的颁奖典礼。典礼将精心策划,把受表彰人员的个人风采事迹和精彩的文艺节目相结合,同时邀请有关市领导对获得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人员进行表彰,营造新时代青年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为邓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激情活力。

七、实施要求

1.各乡镇(街、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抽出专门力量推进工作,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在确定参评人选时,必须坚持时代性、先进性、真实性、代表性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

3.要认真做好候选人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邓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并贴好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红底);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2)参评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征信、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参评单位推报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上报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4.各参评人要在4月14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表、个人主要事迹、照片、各类证件及荣誉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至dzyouth@163.com,并在邮件的主题栏中注明:“邓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参评人×××同志推报材料,在邮件正文栏中注明推荐单位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同时,将全部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团市委办公室(0377-62287263),逾期不予受理。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一切团内评先资格。推荐表样本请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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