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近日,市人民法院张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被告当场履行装饰装修合同尾款,化解了一场纷争。
小梁经营一家门窗安装门市,2024年2月,被告小孙找到小梁为其位于城区某小区的两栋房屋进行封窗安装,双方就安装方案进行了详细约定。同年4月,小梁按照约定组织工人对涉案房屋阳台进行了封窗施工,施工完毕后,小梁多次向小孙索要安装费,小孙却迟迟未能履行,小梁无奈只能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安装费3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的矛盾不仅是货款的支付问题,被告称封窗的阳台存在质量问题需要原告售后。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开双方“心结”,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双方释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原、被告从双赢的角度,心平气和协商相关事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支付了拖欠的安装费,原告也表示会对安装的门窗及时提供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