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12月10日上午,在张村镇杨楼村的一处空地上,一场巡回审判在此进行。市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公开审理一起因枯树折断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巡回法庭吸引了附近众多村民驻足旁听。
原告李某甲、孙某夫妇与被告李某乙、路某夫妇系同村近邻。被告多年前在原告屋后种植了一棵杨树,后该树逐渐枯萎。原告认为,这棵枯树对其日常生活居住的板房构成安全隐患,曾多次与被告沟通协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8月29日,该枯树从中折断,砸坏了原告的板房和停放在院内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损害发生后,虽经当地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二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其因板房及车辆损坏造成的损失。
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围绕“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及赔偿数额”这一核心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适时询问关键细节,引导诉讼程序有序推进。旁听村民们神情专注,不时低声交流,现场气氛肃穆而有序。
在法庭调解环节,法官积极联动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人民调解员,共同形成多元解纷合力。法官与调解团队灵活运用“背靠背”单独沟通与“面对面”沟通协商相结合的方式,既充分听取各方真实诉求,也为双方营造了理性对话的空间。经多轮耐心协调与细致疏导,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李某乙、路某分期向二原告李某甲、孙某支付赔偿款共计28000元。协议达成后,原被告双方当场握手言和,长达数月的邻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