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网讯 近日,随着一份民事调解书的送达,一起多年的买卖合同纠纷仅用12天便圆满化解。该案的高效办理,是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写照。
原告某玻璃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自2018年起建立玻璃制品供销关系。原告依约完成全部供货义务后,被告却迟迟未能结清货款。截至2025年9月,仍有21540元货款未支付。多次催讨无果后,原告于2026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该案后,市人民法院立即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调解”原则。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比较清晰、双方也有调解意愿,为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双方企业经营的影响,及时组织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精准梳理争议焦点,充分听取双方诉求,深入释法明理,引导企业从维护长期合作、降低解纷成本的角度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分批向原告支付欠款21540元。从立案到签收调解书,全程仅12天,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此案的高效化解,是市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近年来,该院聚焦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多措并举提升审执效能:畅通“快车道”,对涉企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强化立审执衔接,努力压缩办案周期;强化“调解优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庭前调解,为企业提供多元、高效、低成本的解纷选择;提升“服务温度”,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灵活运用司法措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